2、基于意向使用申请的须在公告核准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可付费申请延期提交,最多可延期5次,每次延长6个月);基于实际使用的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日期;基于国际注册:仅需提供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的国外注册副本,无需在注册之前提交使用证据。须在注册后第5-6年,9-10年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否则官方将主动撤销已注册的商标;
使用证据为:商标与商品或服务具体结合的样品,商品样品如包装,标签,吊牌,带商标的商品照片;服务样品包括相关的网页,宣传册,广告等。
登尼特是一家权威机构,公司拥有强大的国际网络,分支机构遍布全球;我司拥有多位海内外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士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事务服务;首选登尼特得信赖的商标代理机构,诚信服务,立足中港,服务全球!登尼特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全球商标注册,如注册香港商标、注册中国商标、注册美国商标、注册英国商标、注册意大利商标、注册法国商标、注册德国商标、注册韩国商标、注册日本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
泉州登尼特联系人:柳小姐 联系电话:13860756472/15805056800/0595-22515909
微信:15805056800 QQ:2355725113 公司网站:http://www.tannet-group.com/
泉州登尼特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华尔顿大厦4楼B